浙江發佈龍井茶國家標準實物參考樣,買到假茶葉實物對照便知。《圖+文》

3月30日,浙江省農業廳發佈錢塘產區、越州產區龍井茶的國家標準實物參考樣,以文字標準和實物樣標準為基礎的統一的龍井茶產品管控機制基本建立。

『以前龍井茶隻有文字標準,即以對色澤、形狀、氣味、湯色的文字描述為標準,來評定龍井茶級別,沒有實物對照』省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茶桑技術科科長陸德彪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有了實物參考樣,茶企業在生產加工中可以按參考樣定級、包裝、上市;消費者對市場出售的茶葉品質如果有異議,也可以到市場監督部門復核,實物對照,一目了然』

龍井茶以『色翠、香鬱、味醇、形美』四絕著稱,歷時已近千年。

2008年,龍井茶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準註冊為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法定產區包括浙江杭州、紹興、金華和臺州四市。

為體現歷史淵源、便於管理,龍井茶分為三個產區:杭州市西湖區《西湖風景名勝區》為西湖產區,杭州下屬的其餘8個縣《市、區》為錢塘產區,紹興市及金華磐安縣、東陽市,臺州天臺縣為越州產區。

本次發佈的國家標準實物參考樣有錢塘產區、越州產區兩套,各設特級和一至五級共六個級別。

『這次的兩套參考樣是在兩個產區選點上百處,從2016年春茶中采樣,通過與外形、形狀、氣味、湯色多個國家標準的文字描述比對確定的』陸德彪介紹。

『龍井茶為浙江獨有,在上述18個縣《市、區》外出產的茶葉,即使通過制茶工藝做成龍井的形狀,也是假冒的。

據我所知,杭州主管部門正在制定西湖產區的參考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