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記者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獲悉,五常大米、龍井茶、普洱茶等33個產品的138家企業被核準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
公告顯示,根據國務院《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按照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生產武穴酥糖、臥龍白蘑、五常大米、海倫大豆、龍井茶、金華火腿、黃山毛峰茶、黃山貢菊、大方茶、安茶、六安瓜片、霍山石斛、霍山黃芽、臨水酒、段園葡萄、新會陳皮、新會柑、譚脈西瓜、橫縣茉莉花茶、樂業獼猴桃、中江丹參、興文山地烏骨雞、南溪白鵝、安嶽檸檬、大邑金蜜李、文山三七、普洱茶、富平羊奶粉、富平柿餅、富平甜瓜、略陽烏雞、朝那雞、彭陽紅梅杏等33個產品的138家企業,分別向產品所在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提出了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申請。
經有關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審核,並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認定,現予以註冊登記。
自即日起核準上述企業在其生產的地理標志產品上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獲得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所謂『地理標志產品』,就是指產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特性本質上取決於該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經審核批準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
以『五常大米』為例,並非產自五常的大米都是地理標志產品,而是需要經過一系列嚴格的申請和審核的過程。
最終經過核準的企業,才能在其產品上使用『五常大米』專用標志。
地理標志產品五常大米還需要符合相應的質量技術要求,比如原料稻谷、栽培技術、加工工藝、感官指標等。
所以,有業內人士通俗地說,地理標志產品的五常大米就是『五常的好大米』。
『地理標志也是一種知識產權,是產品品質特征和信譽的標志』北京市北鬥鼎銘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介紹,按照《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企業如果擅自使用或偽造地理標志名稱及專用標志的,不符合地理標志產品標準和管理規范要求而使用該地理標志產品的名稱的;或者使用與專用標志相近、易產生誤解的名稱或標識及可能誤導消費者的文字或圖案標志,使消費者將該產品誤認為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行為,相關部門將依法進行查處。
因此,需要提醒的是,消費者購買五常大米時,不僅要認準這四個大字,還應仔細查看外包裝是否有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
否則,就不屬於經過核準的地理標志產品。
需要提醒的是,去年10月1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已發佈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官方標志:
根據商標法、專利法等有關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予以登記備案,並納入官方標志保護。
原相關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同時廢止,原標志使用過渡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部分獲批產品及企業名單
圖片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 陳雪檸
編輯:陳雪檸
流程編輯: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