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有關龍井茶與烏牛早的概念之爭確實夠熱鬧的,咱也來蹭蹭熱度:
龍井茶是一個成品茶的品類,烏牛早是一種茶樹品種,是制作成品茶的原料。
把龍井茶與烏牛早並列在一起,本身是一個邏輯錯誤!
按照國家標準的龍井茶概念,應該是四個要件:一是扁形綠茶,二是傳統工藝技術,三是原產地范圍內采摘的茶葉鮮葉,四是需要在原產地范圍內加工。
龍井茶概念,更多的是強調茶的類別、形狀、工藝和生產的地域范圍。
所以,理論上說只要滿足上述四個要件,都可以稱為龍井茶!
國家標準對龍井茶適用的茶樹品種也進行了說明,雖然沒有例舉烏牛早品種,但要求不是強制性的,只要是適宜加工龍井茶的茶樹品種都可以,但要經過"審定"!那麼,問題的焦點就集中到國家標準制定者有否對烏牛早這個品種作出明確的審定?
事實上,早采的烏牛早、中采的龍井43、晚采的群體種已經成為制作龍井茶的三大當家品種,已經被生產者和消費者普遍接受和認可。
龍井茶與烏牛早,其實隻是間單的"審定"手續問題。
而普洱茶,卻有真正值得討論的地方:國家標準規定普洱茶必須以雲南大葉種的曬青茶為原料。
按此標準,中小葉種的"曼松茶"將被踢出普洱茶,你能接受嗎?